澳门葡京官网_澳门葡京娱乐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审稿委员建议

完善疫苗接种制度增加促进健康硬措施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8年10月30日 08:43:40

????□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文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审稿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作为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该法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此次提交审议的二审稿在初审稿基础上,充分吸收了社会各界各方面的意见,在章节和内容上修改幅度比较大,由原来的10章102条修改为9章111条。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审议中,与会人员认为,二审稿强调了坚持“保基本”、落实“强基层”,体现“大健康”,努力全方位全周期地保证人民的健康,在明确定位、突出重点、结构布局、实施内容等方面作了新的补充和修改,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与此同时,委员们对草案二审稿提出了多项修改意见。

聚焦法律定位
建议考虑修改法律名称

????在一审时,对于这部医疗卫生领域基本大法的名称,委员们作过很热烈的讨论。在之后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上对这部法律的名称也提出许多意见,其中包括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这两个概念并列是否合适。

????在此次分组审议中,这部法到底应当叫什么名字,依旧成为委员们热议的焦点。

????刘海星委员认为,从目前看,草案规定的绝大部分内容是属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只有一章规定了健康促进,仅从这一章的内容看其内容显得比较单薄,也比较有限,还不能支撑起“健康促进”这个题目。考虑到我国国情,建议更加聚焦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法律定位。“如果一定要在题目中保留‘健康促进’这个概念,建议在法律草案中再增加、充实这方面的内容”。

????李晓东委员建议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我觉得目的都在于强调区别医疗卫生与健康,强调国家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公民的健康。医疗卫生工作的目的就是保护健康,医疗卫生工作都是手段和过程,目的和结果就是健康,法律名称再长再细也只能挂一漏万。最重要的还是要看法条,况且‘医疗’这个词也是近几十年才引入到我们国家的,是一个外来词,这个词本身也有健康的含义,把立法最核心的意思体现在名称里就足够了。”

????李学勇委员也主张对这部法律的名称作完善,建议修改为“基本医疗卫生保障与健康促进法”。他提出,从语义表达上看,现有法律名称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并列,都落在“促进”上,习惯上理解为两者同样采取“促进”的方式,“这在法律名称上就让人感觉弱化了基本医疗卫生的保障性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基本医疗卫生是保障性的,健康是促进性的,只有在基本医疗卫生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大健康”。

????“从本质定位上看,强调对基本医疗卫生的保障,更能准确反映立法的初衷。”李学勇认为,加强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可以说是现阶段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首要问题。

????韩梅委员在发言中呼应了几位委员关于修改法律名称的建议。“目前,卫生方面在卫生领域还没有一个基本的母法,只有为数不多的几部专业性的法律,较为直接的大概有8部,所以卫生领域恰恰就缺少了类似教育法这样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基本法律,建议将法律名称修改为医疗卫生与健康保障法,或者卫生与健康法,或者其他更能体现基本性质的名称。”

坚持问题导向
建议进一步完善疫苗相关规定

????草案二审稿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党中央关于完善疫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的精神,针对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新增了多项关于疫苗的规定。审议中,疫苗问题也成为多位委员关注的重点。

????草案二审稿新增了有关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等规定。对此,陈斯喜委员认为,受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不应当从权利和义务去规定,规定为义务就必须要种,而个体素质不一样,有些人不适宜种,因此规定为义务不合适。

????吴恒委员则建议增加“公开国家实施免费预防接种的种类和相关信息”的内容。“疫苗作为药品的一种,也是医疗卫生与健康的具体内容,该点到的还要点到。免费接种是国家的责任,公民也要有知晓权。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接种疫苗防御某种疾病或者增强某种肌体的功能日益增多,但是由于一些不负责任的宣传介绍,可能对国家实施的免费免疫接种计划产生影响。因此,作为国家责任的行为,公开国家实施的免费预防接种的种类及相关信息是必须的。”

????草案二审稿规定,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有委员认为该项内容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预防接种的疫苗面很大,不能接种了非规划内的出问题都要国家补偿。”江小涓委员建议改为“因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而异常反应的”,接种其他类型疫苗,可以通过法院或其他途径,找具体责任方要求补偿。

????蔡昉委员指出,该条谁给补偿没有说清楚,也没有区分原因。“如果涉及的是假劣疫苗和恶意行为,那仅仅讲补偿可能还是不够的,法律责任应当更加有针对性,应当有惩罚的含义。”

关注大健康
建议进一步充实具体措施

????草案二审稿补充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公民对自身健康的管理。对此,审议中有委员认为,草案二审稿中有关健康促进的内容仍略薄弱,重点还不突出,措施尚不具体,建议进一步完善充实具体措施,真正通过立法来推动和保障健康中国的建设。

????李康委员建议在总则部分加强健康促进的内容。“我觉得总则部分还是讲治疗多、讲预防少。对老百姓来说,其实健康的底线就是少生病、不生病、少生重病。”

????欧阳昌琼委员认为,应当有更多的促进措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体育健身的需求,建议增加“国家加强体育健身公共设施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健康设施建设,提供健康服务”“凡是使用财政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修建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尽可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内容。他以号称“国马”的北京马拉松为例,该项赛事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现在已经发展为一项群体性运动。规模是3万人,但是报名就有16万人。有人开玩笑说,现在马拉松参赛门票就像春运的火车票一样,一票难求。“这样的大众消费需求恰恰是我们扩大内需所需要的,对于拉动经济增长是一个好事情,但是我们面临着供给不足。”

????“广大人民群众当前对健康知识越来越重视,各类的健康养生节目异常火爆。但同时也出现了夸大宣传、谣言泛滥、营销泛滥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传统媒体上屡禁不止,在自媒体上更是井喷式呈现,需要大力整治、严格规范。”杨志今委员建议除了义务性、倡导性规定健康知识宣传之外,增设禁止虚假宣传健康知识的条款,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健康知识宣传中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以健康知识的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在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等章节中增加相应的责任规定。

????此外,审议中,还有多位委员关注到了心理健康问题,建议法律加大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情志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很大,但在日常生活中往往被忽视。”郭雷委员认为,目前草案相关内容比较少也不够具体,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吕建委员建议增加规定:国家发展心理健康服务事业,加大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力度,完善覆盖各个年龄层次的健康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 王伟